舒城縣湯池鎮(zhèn)城沖中心學校原黨總支書記、校長潘孝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舒城縣紀委監(jiān)委紀律審查和監(jiān)察調查。
龍舒清風20241212 10:20
日前,經中共舒城縣委批準,舒城縣紀委監(jiān)委對舒城縣湯池鎮(zhèn)城沖中心學校原黨總支書記、校長潘孝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潘孝生身為黨員干部,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廉潔紀律,長期收受禮品禮金、接受他人旅游安排,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;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,對違規(guī)行為默許縱容;追求低級趣味,參與賭博活動;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財物;截留套取財政資金,伙同他人套取項目資金;私分國有資產,數額較大。
潘孝生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、廉潔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、私分國有資產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舒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舒城縣委批準,決定給予潘孝生開除黨籍處分;由舒城縣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全部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六安紀檢監(jiān)察20250509 11:06